桂平市人民医院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2024-04-30 08:23科教部
一、培训基地简介
桂平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2023年桂平市人民医院成为广西首家县级市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是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桂平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桂平临床医学院、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广西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医院专业科室设置齐全,开设临床医技科室47个,其中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7个;贵港市临床重点专科6个;贵港市重点学科3个;贵港市重点建设学科2个。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职工2395人,其中正高职称51人,副高职称289人,研究生93人,博士研究生1人。已建设完成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国家级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桂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桂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桂平市创伤中心),同时桂平市120急救中心挂靠在我院。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具体要求如下:
二、招录计划
2024年度拟招收社会学员2人。
三、招收对象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拟在或已经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三)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高职(专科)生,均须参加培训,且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高职(专科)生由自治区、市卫健委按照生源地或定向区域就近安排助理全科基地入培,可免试录取。
(四)外省、市(区)符合我区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区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录取后及培训期间退培者,三年内不得报考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我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现役军人。
2.不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专科(高职)生不得报考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3.中途退培不满3年者,不得报考。
4.处于培训期间的助理全科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助理全科医师。
5.已经获得住培(助理全科医师)结业合格证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培训时间与内容
(一)培训时间:2年。
(二)培训内容: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执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5月20日
(二)网上报名方式:加入QQ群(521738695),从群文件或报名信息附后的链接下载学员报名申请表,将填好后电子版(附上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gpsrmyykjk[at]163[dot]com 。
(三)资格初审时间:
现场审核资料时间初定2024年6月,具体时间在QQ群另行通知
具体资料如下(按顺序排列):
1.报名申请表纸质版1份(附上电子照片,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单位委培学员另需提交: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报名表需委培单位盖章)
六、招生考试时间、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初定2024年6月,具体时间在QQ群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1.理论考试(闭卷):2024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理论考核大纲,150题。
2.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单人成人心肺复苏(含电除颤、简易呼吸器的使用)+心脏、肺/腹部体格检查中抽考1项。
3.面试: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临床思维、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等)。
4.复试:理论考试(闭卷,视报考情况而定)
七、录取
录取信息从桂平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八、培训学员待遇
(一)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调整<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有关事宜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19〕9号)文件精神进行补齐、发放学员工资:
1.单位委培学员(订单定向生):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原由乡镇卫生院自筹经费发放的部分,以及单位发放的工资水平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补齐。
2.单位委培学员(非订单定向生):已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补齐。
3.社会学员:对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即社会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资金由培训基地负责保障,同时加入医院工会,享受医院职工福利。
(二)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需要延长培训期限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培训基地同意,报自治区卫健委备案,延长培训费自理,延长培训时间不得列入工龄计算。
(三)医院提供住宿,免缴纳住宿费,水电费自理。
(四)学员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等工作由培训基地负责。
九、学员权利与义务
(一)学员自愿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保证如实向医院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并承诺在培训期间不以升学为目的终止培训。
(二)学员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文件要求,服从医院统一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三)学员需在培训第一年须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须申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并通过考试,否则医院有权申请延长其培训时间,学员延长培训期间的费用自理。
(四)学员按照规定获得医院发放的相关工资补助,享受相关待遇。
(五)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或未能通过相关技能和结业考核,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或因健康问题不适于继续培训要求终止培训者,按规定解除培训协议,并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以及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六)学员结业考核合格,获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老师 0775-3370679
通讯地址:广西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3科教部,邮编537200。电子邮箱:gpsrmyykjk[at]163[dot]com
附件下载: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docx
桂平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