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15 10:39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就“桂平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桂平市人民医院各院区

三、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一次报价,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评分标准)

四、采购内容:报名供应商按服务总价进行报价(建筑总面积详见附件1:维保服务面积及控制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五、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贰佰柒拾元贰角肆分(¥193270.24),此控制价为包干价,含相关送检费、检测费、人工费、差旅费及税费等。

六、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3:《采购需求》:

1.维保项目范围:桂平市人民医院总院、江北院区及二门诊地下及地上所有楼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检查与更新、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门与防火卷帘、消防电源、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提供消防设施维保与检测服务,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每月对采购方各院区的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消防检测,并出具月度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报告;每年负责采购方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测,并出具年度消防检测报告等)。

2.服务期间,维保服务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物资、维护保养、施工维修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根据采购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消防维保项目。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的检测与维护保养工作;每年对采购方医务人员及消防值班人员、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开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

 4.保证7×24小时应急响应,能随时派遣技术人员来采购方院区进行应急处理。接到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做出回应,白天1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处理故障(晚上2个小时内)。

5.服务期限1年,必须按消防维保规范要求到现场进行维护保养。

6.服务期间,采购方所有的消防验收项目,需派遣具备对应资质或专业能力的人员,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配合采购方完成验收工作。

7.在维保过程中需要更换的消防设备零配件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沟通,零配件价格严格按照采购方控价结果执行。

报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消防维保资质。

3.提供消防维保服务行业相关许可证、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具备消防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安全评估资质)(提供消防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参与磋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6. 代理人参与磋商的需由法人代表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可以自己承诺,如果被举报查实责任自负)

8.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上注明邮箱和电话号码,方便后续通知具体现场评审的时间。参加报名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附件4:《供应商报名表》及附件5:《供应商承诺书》。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方式及要求

1. 采购方磋商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供应商携带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到采购方院区进行磋商评审;

2. 各报名供应商要按照我采购方参考预算总价来报价,报价参考附件6:《报价单》,报价单上只填单价不填数量及总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内单样物品只能报一个单价,禁止出现一个物品多个报价,否则视为放弃;

3. 报价单须连同其他资料密封在档案袋里,档案袋的启封口处须用浆糊粘上后加上封条,保证其密封性,并贴上一张白纸,在白纸上注明公司的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价日期、最后在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待现场评审时使用,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报价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放弃竞争性磋商资格)。

 4.符合采购方采购需求质量且得分最高者成交(一次报价)

5.采购方不提供固定的磋商文件,各报名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评分标准、报价单等自行制作磋商材料,磋商文件有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的正负偏离情况表,磋商材料一正两副。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2月19 日(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接收地址:桂平市江北开发区中部(金田大道中段)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报名材料并邮寄纸质版材料。

报名邮箱:19027536510[at]163[dot]com,联系人:班老师19027536510

十、商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要有足够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应对能力,以提供高效率化服务,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需按采购方的需求做好维保服务工作。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以各种理由拒签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违规放弃成交资格,采购方有权将其成交资格作废并且将成交资格顺延到第二名成交候选人,采购方将依法起诉违规放弃的成交单位,期间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报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4. 请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真阅读商务要求后,再做报名决定,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附件1:维保服务面积及控制价.xlsx

附件2:评分标准.xlsx

附件3:采购需求.docx

附件4:供应商报名表.docx

附件5:供应商承诺书.docx

附件6:报价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