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医院为住院病人继续购买及使用配方奶粉的采购公告

2024-10-16 08:20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采购一批新生儿科使用的奶粉,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相关供应商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桂平市人民医院为住院病人继续购买及使用配方奶粉

二、遴选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符合桂平市人民医院采购2024年婴儿奶粉的遴选要求。

三、遴选项目内容:

采购2024年新生儿科使用的奶粉 

四、采购方式:

院内竞争性磋商(一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1正2副)

五、遴选产品名称、预算控制价格、数量、以及功能等其他要求

(一)品种要求

1.产品选择为:

采购产品名称、规格

功能目标要求及技术指标

单位

控制单价 (元)

预计采购数量

小计(元)

普通奶(400g)

1.整蛋白配方。富含DHA、钙铁等多种矿物质和维生素,强化营养助力生长。添加益生菌Bb-12,助力肠道菌群平衡,0蔗糖。
2.适用于0-6个月婴儿。

60

2000

120000.00

婴儿适度水解特医奶(400g)

1. 部分水解乳蛋白,易消化、易吸收,降低过敏的发生风险;添加益生菌Bb-12,助力肠道菌群平衡。
2.适用于0-12个月乳蛋白过敏高风险、胃肠道不适及健康的婴儿。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认证。

70

160

11200.00

早产儿特医奶(400g)

用于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提供80kcal/100ml的能量密度;渗透压在母乳渗透压范围内,适应早产儿的肾负荷能力;强化铁配方,有助于预防铁缺乏,减少额外补铁剂需要。含有DHA、ARA等营养素,有助支持婴儿脑部发育;添加钙、维生素D等营养素,助力追赶生长。获得国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认证。

70

350

24500.00

合计最高限价

 

 

2510

155700.00

注:以上的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结算时以采购单位实际取货数量为准。400g/罐仅作为参考,供应商可以800g/罐的奶粉进行响应报价,但价格和数量须作出相应的变化,供应商所供应的奶粉必须为正规厂家参照国家相应标准生产的合格品。因我院采购奶粉为新生儿使用,报名响应单位现场提供的同一品牌奶粉样品必须含盖上述奶粉全部类别。

 

 

2.当成交供应方出现以下情形时,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任何责任:

①成交供应方未按约定按时供货,经院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供货,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有权追偿因此造成的误工费以及各项损失。

②他人因食用成交方提供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或院方认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院方应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封存并通知成交方,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后,确定为产品原因的,院方有权解除该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质量问题(院方因储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此列)导致院方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的,由成交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院方处理纠纷支出的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项目要求

1.对于我院需求的3个产品,每个产品仅允许有一个品牌进行响应,如普通奶的报价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品牌的奶粉进行响应报价,单样需求产品出现多个品牌的奶粉报价的,一律视为放弃竞争;

2.各报名单位的报名表、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三)遴选货物送货及售后要求

成交的供应商须对所售货物的质量问题负责,提供的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且质保期不得已过半,须按桂平市人民医院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将物品发放到各科室,出现质量问题,桂平市人民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商家承担赔偿损失。

六、遴选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遴选供应商授权代表参与遴选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报价一览表、遴选商家单位对公账户信息;

6.所提供产品通过国家有关检验、检测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遴选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售后网点地址、质保期限等内容;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与遴选内容相应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10.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相关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商品生产许可证、商品经营许可证、商品生产品种明细表、授权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认定为无效资料。

(二)提供的产品要求

1.遴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遴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且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3. 遴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含有中纪委网站明令禁止的物品。

(三)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报名材料则不需要装订成册,报名材只需提交一份,磋商响应文件需提交一式三份,内容全部要加盖单位公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各报名单位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及评分标准内容自行制定,我单位不再提供磋商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格式可参考附件1报名表。

七、遴选实施步骤

(一)报名、资格确认

1.报名及提交报名资料

有意愿的商家,按本公告的要求携带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证明等报名资料一份到桂平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现场报名,或者是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要按附件1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供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资料一份。

地点: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容仕宁,电话:0775-3371263。

2.资格确认

桂平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对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商家进入院内磋商遴选环节,院内磋商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现场遴选

接到通知的符合条件的商家带着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入场有序就坐,桂平市人民医院磋商小组组织遴选评委进行现场遴选,本次磋商不强制要求各报名单位携带展品。

(三)成交方式

1.磋商得分最高者成交(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供应商的报价表需要列明物品单价、数量和总价,格式详见附件2,如有供应商的报价表只报物品单价而没有数量和总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四)官网公示

成交商家将在桂平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成交公示。

(五)商务要求

1.最终成交供应商需要在一天内提供样品,后在我院使用科室指定的时间内把货物分批且安全的送到指定地点,物品在供货时禁止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如我院的使用科室收到货物时发现有损坏的情况,成交供应商须免费且及时更换。

2.付款周期:本项目无预付款,按照科室实际的分批取货时间及取货数量进行周期结算。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docx

附件2评分标准.doc

附件3报价一览表范本.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