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病案统计管理系统采购公告

2024-12-06 21:24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单位须采购“桂平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病案统计管理系统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相关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本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病案统计管理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院内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一轮报价,评审得分最高者成交,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评分标准)

项目要求及说明:报名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控制价。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及产品主要性能要求》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48000.00元)

 三、采购单位和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桂平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人民西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式:17754722658/0775-3372376

采购项目联系人:班老师/曾老师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450881499379135T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规范填报提交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加报名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供应商承诺书》。

 五、报名要求:

1. 报名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能提供相应普通增值税发票;

2.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对公账户的证明资料;

3. 需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4. 代理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需由法人代表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公章;

5. 报名时需留下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的姓名、邮箱、手机号码、注明所要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项目名称,以便联系;

6. 请报名参加院内磋商遴选的单位提前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要求,确认无误后再报名参加并自行下载及填写附件《供应商报名表》,参加磋商的单位不得故意扰乱磋商秩序,如发现故意扰乱磋商活动,视为放弃磋商。

六、本次磋商活动方式及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病案统计管理系统及相关硬件等关键部件须符合安全可靠原则,禁止后台私自收取用户资料及泄露院方患者隐私;

2.报价供应商所投的报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软件及服务的价格、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如运输服务、二次运输服务、安装服务、调试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更新升级服务及各种接口费用等,以确保落户后本系统应有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使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负责处理并解决出现的故障或问题,服务期内,乙方将负责处理并解决故障,并免费更换有故障的零、部件(配件因人为或自然因素损坏除外),服务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合同服务期过后,定期上门回访,每年的系统维保总费用不得超过5%,双方友好协商收费等条款。

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将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上线后,采购单位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和请款函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5%款项给成交供应商;自系统完成验收交付之日起满一年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普通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到采购单位指定接收人处,采购单位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付款申请后30 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金额5%款项给成交供应商。

3.投标供应商需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出具承诺函,对其质量的真实性、兼容性负责,确保达到扩容功能且保证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不能增加设备风险,如有发生,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款退货,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追究法律责任。

4.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由医院院内磋商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携带“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到我院进行报价(报名材料里无需附报价单);

5. 报价单须连同其他资料密封在档案袋里,档案袋的启封面须用白纸覆盖粘贴上,保证其密封性,并在白纸上注明公司的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磋商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价日期、最后在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留现场磋商时使用,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院内磋商成交规则:

符合我院采购需求且总得分最高者成交。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7日- 12月9日(逾期将不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邮箱:19027536510[at]163[dot]com

报名资料接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南木镇龙井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报名方式: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后再邮寄纸质版材料到采购方指定接收人,报名通过后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磋商评审时间及评审地点:

于2024年12月10日下午16:00在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后勤楼4楼409会议室进行院内磋商评审,迟到者将被拒收响应文件。

十、商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要求要有足够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应对能力,以提供高效率化服务,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需按采购方的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系统线上启用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解决我单位的相关问题,否则将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 本项目服务期至少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服务期内免费维保。服务期过后,若需维保费,以采购方内控制度及年度预算作为双方协商的基础。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优先以远程支持的方式处理解决,远程无法修复的12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故障48小时内恢复,一般故障12小时内恢复。为保障系统故障处理的及时性,服务期内供应商每个星期至少提供3个工作日在医院驻点的保障服务。

3. 成交供应商在最终成交后以各种理由无法给采购方完成系统建站和启用服务或故意拖延完成交付使用时间的,采购方可将此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严重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采购方不提供固定的磋商文件,各报名单位按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评分标准自行制作磋商材料,磋商材料一正两副。

5. 请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认真阅读商务要求后,再做报名决定,如需报名请按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附件1:采购需求及产品主要性能要求.docx

附件2:评分标准.docx

附件3:供应商报名表.docx

附件4:供应商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