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平市人民医院购置1辆监护型救护车的采购公告2024040429

2024-04-29 17:19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由于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公告时需要采购的车辆型号已停产,现已重新更新需要采购的监护型救护车的车辆型号,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车辆经销商可继续报名参与遴选。

一、 采购产品名称及详细规格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控制金额(元)

排气量

功能/性能及技术要求(根据需要填写)

备 注

1

江改牌JX5041XJHMK6救护车 

1

2873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叁佰元整)

2.0T高配版

柴油vi、国六标准、手动版/JX5041XJHMK6

、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汽车的各方面配置必须为高配版本,交付时车辆须配备有10L氧气瓶、医疗器械柜、担架、消毒灯、标志灯及警报器等专用装置。

 

车辆详细参数配置要求

随底盘选装低顶VIN前八位(LJXCLDFC),随底盘选装:前格 栅,前保,顶高,轮辋,侧拉门及踏步,尾门,前大灯,后尾灯,门把 手,直接供电式ETC车载装置;选装一字型、U字型标志灯或 异性标志灯,一字型标志灯可装在车顶或车顶前额位置凸台 上,选装前额位置时车高2380mm(薄款)/2445mm(厚款); 标志灯选装车顶位置时车高:2480mm(薄款标志灯),2585 mm(厚款一字型标志灯);选装车顶换气扇高2445mm,选装 车顶装饰尾翼高或后部摄像头车高2470mm,选装高顶换 气扇高2585mm;低顶选装车顶标志灯高2185mm(薄款)2240mm(厚款);选装尾门上车踏板车长5520mm,对应后悬 1206mm;车顶四周可不选装爆闪警示灯,也可选装一个或多个爆闪警示灯及不同样式;选装轻型医疗设备柜时对应整备质量2260kg,选装整体式医疗设备柜时,整备质量为2470kg;选装重型医疗设备柜时对应整备质量2710kg;配备医疗器械柜;10L氧气瓶;担架担架(铝合金自动上车救护车床);消毒灯;标志灯及警报器等专用装置、ABS系统控制器型号: ESP9;发动机最大净功率104kW;该车配备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

 

 

 

 

 

 

 

 

 

 

 

 

 

 

 

 

 

 

 

 

 

 

 

二、本项目采购方式为院内磋商的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细则详见公告结尾),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满足本公告标注需要的规格型号及参数、商务要求,且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我采购方将从满足规格型号、参数、商务要求、综合评分最高者选择成交供应商。

 

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具有相关执业经营范围的资质与证件。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总预算控制价为: ¥287300.00元(含材料费、改装费、人工费、送车费、调试费、临牌临险、车辆增值税发票等)。

 

五、报名要求:

1. 报名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能提供相应普通增值税发票;

2. 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体现车辆经营资质并加盖公章;

3. 需提供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4. 代理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需由法人代表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公章;

5. 报名时需留下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人员的姓名、邮箱、手机号码、注明所要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项目名称,以便联系;

6. 提供对公账户的资料证明;

7.请报名参加本次院内磋商的单位提前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要求,确认无误后再报名参加,参加磋商评审的单位不得故意扰乱会场秩序,如发现故意扰会场行为,视为放弃参与磋商评审。

 

六、本次磋商活动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由医院院内磋商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携带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到我院进行磋商评审(磋商响应文件1正2副),来现场参与磋商评审的各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供我单位确认身份;

2. 报价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并且加上单位法人签字,然后连同其他资料密封在档案袋里,档案袋的启封口处须用浆糊粘上后加上封条,保证其密封性,并贴上一张白纸,在白纸上注明公司的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磋商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价日期、最后在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留现场磋商时使用,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报价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七、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的46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八、货物质保要求:

1. 底盘车按国家和汽车品牌规定质保三年或六万公里;改装部分质保不少于一年。

2. 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质保期内如车辆有故障,一般问题,需2小时响应,24小时解决问题;重大故障1小时响应,12小时解决问题。如遇特殊问题一时无法修复,应及时和使用方沟通,争取最快速度修复。

 

九、本项目成交方式为:

符合我单位采购需求且得分最高者成交。

 

十、规格型号、参数要求:

1. 必须全部响应核心品牌型号及磋商参数要求。

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 底盘车按国家和相关汽车品牌规定质保三年或六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医疗改装部分免费质保一年,质保过后终身服务,不收上门服务费只收配件成本费。

4. 货物包含改装费,税费,送车费,临牌临险,检测费,培训费,人工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购置税,保险,上牌杂费等。

5. 禁止出现供应商提交的参数不对应我单位发布的需求,如救护车的型号、手动、排气量、配置为高配版本等要求均要响应,发动机、轮胎等重要部件必须与出厂原件一致。

6. 交货时禁止出现货不对板,禁止实际提交的救护车与成交的响应文件及合同不符。

7. 达不到以上所有要求者,视为资质不合格,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十一、报名方式:

本次采购活动采用材料邮寄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广西桂平市南木镇龙井桂平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后勤楼9楼907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容工

联系电话:18078770274

 

十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

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或者邮箱进行联系。

 

附件:监护型救护车磋商综合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