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行动 接种疫苗 为全生命周期护航 |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
2024-04-25 09:09宣传统战部信息员
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西通过实施预防接种和国家免疫规划已连续31年无脊灰野病毒病例病例报告,连续21年无白喉病例报告,1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例数逐年下降,全区麻疹、风疹、流脑、乙脑等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近年来的发病处于历史最低水平。
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居民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是免费的。
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和免疫程序如下:
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称为非免疫规划疫苗,居民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需自费接种。如流感疫苗、肺炎疫苗、水痘疫苗、狂犬病疫苗、EV71疫苗。
1.接种前注意让孩子休息好,不要进行剧烈运动,给孩子穿上宽松易穿脱的衣物,适当进食,避免空腹接种。
2.家长应携带好孩子的预防接种证,以便接种医生记录孩子的接种信息。
3.家长应如实主动向接种医生提供孩子近期的健康状况,包括患病情况、用药情况等,以便接种医生正确掌握孩子是否存在接种疫苗的禁忌症。
4.在接种完疫苗后,孩子需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无异常方可离开接种现场。
5.接种后应保持孩子接种部位的清洁和干爽,注意观察孩子的反应,如果出现低烧、哭闹、拉肚子、食欲下降、皮疹、注射部位红肿、硬结等现象,一般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果相关不良反应未能有效缓解需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的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2.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4.具体补种建议请咨询接种单位工作人员。
《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的重要凭证,是儿童入托、入园、入学的凭证之一,在办理出国手续时,许多国家规定必须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证明,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妥善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宝宝出生时,其出生医院产科协助办理预防接种证。如果由于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则需要在出生后1个月内由家长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为宝宝办理。若遗失预防接种证,可以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文章来源:广西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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