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桂平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3-16 14:57系统

桂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桂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桂平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区贵港直驻浔各单位:

现将《桂平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8日

桂平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部分省份和广西区内个别地市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节将至,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数量倍增,聚集性活动频繁,增加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是整个疫情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我市冬春季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 严格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提高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责任,坚持农村和城市防控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充分抓紧抓实抓细农村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引导动员广大领导干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群防群控,形成合力,严防出现疫情反弹。

二、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一)明确返乡人员范围。返乡人员特指返回桂平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1)所有境外、广西区外返乡人员:(2)来自广西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流动);(3)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二)严格落实返乡人员排查管控。

1.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面摸排工作,分类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境外国外返乡人员、返乡学生、返乡务工人员四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农村划分为若干网格,村委会人员和民警等各方力量,以网格为单位,分片包干,定期在乡镇、村屯巡回检查,开展“五户四联”疫情防控工作,以五户为一个编组单元,发动居民进行互助式的“联排、联查、联防、联保”,广大居民应积极参与,同心协力做好邻里疫情防控,提升自保能力。

2.所有返乡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委会登记备案,纳入当地网络化管理,并扫住所门牌二维码报备,居家隔离人员每天扫码一次报备。对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行为,邻居居民可通过扫门牌二维码进行举报。低风险地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如返乡时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纳入管理后马上开展核酸检测,然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

3.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4.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浔来浔人员必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浔后由所在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立即开展第1次,第7天、第14天分别开展1次)+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自我健康监测14天(来自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

5.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出发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得,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返回后由村委会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6.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三)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工作要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各医疗卫生单位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市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村组织“乡采样、市检测”由村委会组织返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样本采集,乡镇卫生院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安排机构进行样本采集和送检,采集的样本由具备检测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核酸检测费用由返乡人员个人承担。按照自愿原则,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核酸检测可以采取5混1或10混1混采技术开展,以降低个人检测费用负担。

(四)严格开展发热病人和疫情监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加强对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严禁患者不经医嘱自服退烧药和咳嗽药,发现发热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运至乡镇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规范诊疗,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定点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五)严格医院、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管理。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等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要做好农村地区的病例筛查、医学迫踪、预检分诊和转诊,实行日报告制度。医疗卫生单位要压实发热门诊的“前哨”责任,对发热门诊按照三区两通道等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陪护和探视管理,定点医院做到医疗设备设施独立使用,坚决杜绝院内感染发生。所有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药店等要落实首诊报告制度,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要2小时内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报告并转至规范的发热门诊就医,

(六)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落细落实扫码、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用公筷、一米线、不聚集等常态化防疫措施,暂停宗教场所人员聚集和家庭聚集性宗教活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子以曝光。

(七)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认真做好农村人员流动管控,鼓励群众在当地过节,少串门、少走动,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少摆席、少参加宴会,不搞联欢、不搞游园,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引导群众原则上不到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后方可前行,返回后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并按规定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各餐饮单位要暂停提供大型宴席服务。

(八)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诊所、药店、车站、商场、宾馆、集市、批发市场等哨点作用和村医、村干的作用,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村屯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村委会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安装防鼠、防蚊和防蝇设施,消除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滋生场所。村委会要督促本村休闲农业、农村旅游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实行人员测温、扫码进入措施,加强场所清洁卫生,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辖区码头附近的乡镇(街道)政府、村委会(社区中心)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防范疫情输入工作,对需要补给的船舶,由船务公司自行确定供应商或人员,通过无接触方式移交补给品,禁止村民与未解除隔离的船员直接接触。

(九)严格落实冷链物流管理。强化“人物同防”,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冷库摸底建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温控监测、质量追溯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冷冻冷藏食品安全,加强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查处违法行为,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抽样。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开展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建立健全肉品质量追溯体系,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政府冻猪肉储备的冷库进行摸排,并对冷库的环境、储存设施设备、冷库管理和建立肉品质量追溯体系等进行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冷冻冷藏肉品运输经营者做好所属运输车辆、场站的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对畜禽和水产品入市前的检验检疫、屠宰环节检验检疫和肉品质量监管,督促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样品采样和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邮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突出抓好快递行业的消毒,进入桂平的快递派发前必须全面消杀。

三、强化农村地区疫情处置能力

(一)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防控物资和隔离场所保障。要制定包含采样、送样、检测全流程的大规模全员核酸采样检测方案,在现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要对全市医护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在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健全储备物资调用和联动等机制;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要与酒店签订有偿使用协议,一旦发生疫情,确保能立即用于集中隔离服务。

(二)强化应急处置演练实战效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各部门、各乡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医疗救治、联合流调、疫情研判、风险区域管控、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信息报告、新闻发布各环节衔接机制,做到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操作流程清晰、防控措施完整、操作性强。要提高核酸检测工作效率,尽快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应急演练。

(三)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零报告制度。县、乡两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进入高效运转状态,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实行 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各级指挥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带班制度,按照应急状态建立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出现能够及时得到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四、及时果断处置农村地区疫情

(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桂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单位救治等应对工作。疫情涉及到的社区、乡镇等疫情防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人员出入健康登记及健康监测日报告制度,严格病例的住院隔离治疗,确保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一旦发现病例,要立即采取隔断措施,疫情发生地区实行住户与住户之间隔断,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及交叉接触,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单位保障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闭环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落实病例“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严防疫情输出和蔓延。风险等级区域划定要精准、具体,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三)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充分调动本级“疾控+公安”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作用,在本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由市疾控中心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及时开展核酸筛查。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在现有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的3家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上,通过技术升级等方式扩大单批次核酸检测能力。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五)认真做好隔离医学观察。要认真做好在农村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实际困难。

(六)科学实施医疗救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立即报告,并闭环转运至本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健全病例救治转运机制,原则上能转就转。

(七)积极开展对口帮扶。要建立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的对口帮扶,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本级医院驻点工作等方式,着重提升县级医院呼吸、感染、重症、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县级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水平。

(八)严格做好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集贸市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加强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的管理,所有垃圾不能乱丢乱放,都须有序集中放置,安排专人收集消毒并外运集中规范处理。

五、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处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做好物资和人员保障。乡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做好必要的口罩、手消液、体温枪、体温计、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等防控物资储备。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专项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三)加强技术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本属地、本行业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员工学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涉及消毒、个人防护等防疫知识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疫情防控专业知识学习,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培训,为各乡镇(街道)、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农村地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